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,接受社会监督,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,现将我市推荐名单进行公示。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(2月3日17时前)向常州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反映(提倡实名反映问题)。反映形式为电话、信函,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联系电话:88106878,地址:常州市和平北路166号;邮编:213003。
常州市总工会
2023年1月30日
附件: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单公示1.30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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